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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文学革命的历史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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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1月24日。

原题:《历史地看待五四文学革命——纪念五四文学革命发生一百周年》

 

整整一百年前,以胡适和陈独秀先后在《新青年》发表《文学改良刍议》及《文学革命论》为标志,中国文化界发生了一次持续三四年之久的文学革命运动。这次运动是肇始于1915年的新文化运动的继续和深化。它实际有三项内容,即语言革命、美学革命和思想革命。语言方面,它主张取消文言文作为书面语正统的地位,以白话文取而代之,做到言文一致、书面语向口头语靠近;美学方面,它主张推倒贵族文学、古典文学、山林文学,建设国民文学、写实文学、社会文学;破除传统戏曲美学造就的“团圆主义”及善恶过于分明的简单化倾向;思想方面,它倡导建立在健康的个人主义之上的人间本位主义,提倡“人的文学”、个性解放,强调百姓的个人权利。此外,它还信奉进化文学史观,进化论是其反对旧文学的主要武器。

近年来,对五四文学革命的意义予以质疑的声音时有出现。这些质疑,一是认为新文学倡导者对文学传统、对旧文学否定过多,转而肯定学衡派、甲寅派的某些文化立场和文学主张,肯定鸳鸯蝴蝶派的文学价值。二是认为五四文学革命的科学主义倾向造就了再现论、认识论的文学观,导致文学审美本质的失落;它在反对旧的“文以载道”观念的同时,却提倡一种新的载道观,即载“为人生”、以文学干预社会进展之道,最终导致载革命之道;另一方面,又认为它没有继承欧洲现实主义的重客观一面,最终使得现实主义滑向了新古典主义。三是认为它提倡的进化文学史观有问题。四是认为它对贵族文学、士大夫文学的极度排斥导致了极端平民化。

对于上述现象,我们需将文学革命这一历史现象或历史事件置于其发生的历史环境之中,予以具体分析、客观评价。当然,对其某些方面的偏颇,也有必要予以总结并纠正;但在指出其偏颇的同时,却不宜反过来否定其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及重要历史作用。

白话文替代文言文成为书面语正宗、文学正宗,此事的正式提出虽是在19171月,但此前已有长期酝酿过程,可谓势所必然。在中国,书面语与口头语分离由来已久,而近代尤甚。晚清以来,时代先觉者们意欲以文学启迪民智,痛感这种分离带来的严重障碍。语言不仅是思想的载体,也是思维的工具,以文言文传布新思想,有诸多不便。五四文学革命之前,已有人做过书面语改良探索,但影响不大,且未能坚持。此时,胡适、陈独秀、钱玄同、刘半农等人大声疾呼、极力推行白话文,将其视为一场“革命”,其对中国文学乃至整个中国文化发展的积极影响,不容低估。到1920年,北洋政府教育部以颁布法令形式承认白话文为“国语”,明确其正宗书面语地位。后来虽然文言文并未从书面文字中彻底消失,直至今天中小学语文教材中仍有一定数量的文言文或旧体诗词,但对白话文运动的巨大意义,迄今争议不多。如果没有白话文,我们就不会有鲁迅、茅盾、老舍、巴金、沈从文等人的小说,不会有郭沫若、徐志摩、戴望舒、艾青、冯至、穆旦等人的诗歌,不会有曹禺、田汉、夏衍、李健吾等人的戏剧,不会有周作人、朱自清、冰心、丰子恺等人的散文,更不会有赵树理、贺敬之等人的作品,不会有整个的中国当代文学。无法想象,一百年的中国现当代文学如果都是文言的天下,将会是怎样一种情景!

尽管运动初期,发起者有一些过激之词,但五四文学革命并未全盘否定传统文学。事实上,新文学早期的文学大家们既具有西方视野和世界眼光,更有着深厚的国学功底。他们的白话文虽受欧化影响并吸纳口语长处,但又有文言的语感作基础,因而显得既生动活泼又精炼净洁。这在文学大师鲁迅和茅盾那里表现得特别突出。陈独秀在《文学革命论》中提出“推倒”的“古典文学”,并非指那些中国古代优秀作品,而是指仿古、拟古、做作的形式主义、新古典主义文学。说到底,是要求文学关注时代、关注现实社会,在推动社会进步方面发挥自己的作用。事实上,在文学革命运动取得全面胜利之后,文学研究会、创造社及其他进步社团和社团外的作家们,不论是主张文学“为人生”还是“本着内心的要求创作”,都是以创作实践体现文学革命精神,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而这正是中国古代文学优秀传统的现代发展。

五四文学革命不仅是语言的革命,它具有思想革命性质,甚至可以说,语言的革命也是为思想革命服务的。新文化运动使中国社会思想文化向现代迅速转变,这为文学革命提供了动力和契机。当时封建旧文化对国人的精神思想和话语表达方式造成了严重的桎梏,如何去除作为封建载道工具的旧文学,创造表达新思想和新观念的新文学,促进人的精神自由和个性解放,就成为五四文学先驱者承担的重要社会使命。这决定了文学革命论者不可能倡导“为艺术而艺术”。虽然此后产生的文学社团中也有主张唯美主义、提倡“为艺术而艺术”者,但这些始终未能成为文学主流。即使是被认为有此倾向的前期创造社,他们其实也是用自己的作品表现对社会的控诉、表达自己对理想的憧憬和追求。这绝不能与旧的“载道”文学观相提并论:它所“载”并非先验的外部灌输的“道”,而是表达作家自己的生命体验及对人生与社会的思考与认识。至于后来“文学革命”转向“革命文学”,那也是文学应和时代要求而发出的响亮声音,虽然也出现了一些以文学来表现革命运动的概念化作品,但这其中有其历史的与现实的社会原因,也有作家的个人原因,它并非五四文学革命造成的结果。而且,后来的“革命文学”也并非皆公式化、概念化之作,茅盾、丁玲、张天翼等人1930~40年代的优秀作品,都既深刻阐释了革命的意义和价值,又不离作者生命体验与独立思考,不失其个人风格。

中国古代也有多次文学革新运动,但大多采取“以复古为革新”策略,而五四文学革命是旗帜鲜明反对仿古拟古,显示出更决绝的态度和更宏大的气魄。茅盾早年译介西方文学思潮时,特别针对中国古代小说只重叙述、缺乏描写的缺憾,提出借鉴源自法国的自然主义,而自然主义的特点,就是重视描写现实的客观性。为此,茅盾和他的同道曾被胡风批判为“客观主义”;到了晚年,他又撰文批判同样来自法国的新古典主义。茅盾早期的思想和创作,直接受五四文学革命运动影响,是文学革命成果的直接体现。这些思想或隐或显影响了茅盾及那整个一代作家的一生。胡适、郭沫若等人的白话诗突破古典诗歌美学的清规戒律,其探索尝试虽有失误,但所体现出的追求自由、呼吁解放的精神,起到了无可取代的历史作用。不论是陈独秀旗帜鲜明的理论主张,还是继之而起的新文学早期作家的创作实践,都说明五四文学革命与新古典主义传统是背道而驰的。如果说后来中国现当代文坛出现了类似新古典主义的思潮,那责任也不该由五四文学革命来负。

进化史观是文学革命论的理论基础。进化史观存在的问题,近年已时有揭示。但在中国,提倡进化史观的要点在于求变,在于与时俱进。胡适所说“文学者,随时代而变迁者也。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既是进化史观的体现,又是《文心雕龙》“时运交移,质文代变”思想的现代赓续。它并不否认某些文学样式、某种文学形式在特定时期有其辉煌,但又认为每种文体也都有其衰落的过程,没有永远辉煌的文学形式、文学样式。因而,作家的思想观念包括美学观念需要不断更新,以适应时代新要求。这一观念鼓励文学创新,反对故步自封,在今天仍具有重要价值。

文学革命发起阶段,确有许多过激言辞和观念,例如主张废除汉字,对中国旧戏、贵族文学否定过多,将“新”作为最高价值标准。就连鲁迅也曾建议青年少读乃至不读中国旧书。另外,在文学形式特别是诗歌形式的探索方面,也走过弯路。这些偏颇,在七十年后的1980年代中后期曾再度出现。但对于这种偏激或偏颇,也应历史地看待。首先,这种过激言论是出于“矫枉过正”的需要。要知道,虽然白话文主张已有前奏,但直到文学革命发动,此主张仍如石沉大海,响应者寥寥。当钱玄同代表《新青年》向鲁迅征文时,鲁迅就明显感到了这些先驱者的孤单寂寞。正因如此,钱玄同与刘半农才弄出“双簧戏”。在当时旧势力极其强大、百姓大多蒙昧迟钝,一派死气沉沉的环境中,谭嗣同为推动政治变革不惜以自己的鲜血警醒世人,在文坛若不发出尖利刺耳的声音,难以引起广泛注意。同理,那时否定贵族文学,也是为大力提倡当时迫切需要的为人生的平民文学;反对鸳蝴派,是为纠正以文学为纯粹消遣游戏的世俗观念。其次,上述偏颇在外来批评及新文学阵营自我反省之后,后来或快或慢逐步得到了纠正。废除汉字之说并未有多少人呼应,旧戏并未消亡,鲁迅自己在写出《青年必读书》的同时,也在北大开设中国古代小说史的课程。新月社提倡“新格律诗”,对早期白话诗作了一个“否定之否定”,既继承了古典诗词的格律美,又没有回到原点,而延续了自由诗的长处。

一百年过去了,五四文学革命的经验教训需要全面辩证地总结吸纳。当年文学革命发起时面临的一些问题,如今仍有研究的必要。例如:如何看待矫枉过正行为?矫枉过正之后怎样施行补救、再“矫”回到正确轨道?在指出历史人物的偏颇、揭示历史事件教训时,如何既站在新的历史高度予以客观分析,又给予同情的理解?这些是需要我们文学研究者进一步思考和解决的。可以肯定的是,五四文学革命在推进中国现代文化建设、文学观念更新,促成封建的旧中国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化方面,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我们今天的文化建设,也应继承发扬五四文学革命精神,勇于打破不合乎时代要求的旧观念、旧意识,创造既服务中国民众、又适应世界潮流的中国当代文学和当代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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