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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最缺维护公开规则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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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来,反思批判中国国民性的思想者不少,其中最著名的是鲁迅和柏杨。但这里我要说的是华裔前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据传,在他对中国人的评价中,有这么几条:

凡事喜欢抢,从出生抢床位,到临终抢坟地,从头抢到尾;

能通过关系办成的事,绝不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计较的不是公平不公平,而是自己是否受益;

不愿为执行规则所累,宁愿为适应潜规则受罪;

这些言论来自微信,并无确切出处,所以是否真属骆氏所言,值得怀疑;根据所谈内容判断,很可能是别人假托,因为生长在美国的骆家辉不太可能仅凭几年驻华经历就对中国的世态人情及国人心理习性了解得这么深刻具体。但是,不论是谁说的,上面的话确实都切中肯綮。

上述几点侧重不同,归结起来,却都与规则意识有关:凡事都抢,是因大家多不守规则;选择通过关系办事、愿为适应潜规则受罪、只计较自己是否受益,都是不信任“正当途径”、“公平”和“规则”,不尊重公开规则。我们神圣的宪法和法律常常不被尊重,也是这个原因。

规则有不同级别、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最大最根本的当然是宪法和法律,最小的是“老炮儿”所谓“规矩”。道德规范也属于一种规则。其他如驱车行路时的交通规则、体育比赛的竞赛规则、娱乐游戏的游戏规则,买票、买东西、办业务时的排队,都属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公开规则。

近些年又衍生出一个概念“潜规则”。这个概念是吴思先生提出,他写过一本这方面的书,十几年前我现场听过他的相关演讲。如今,“潜规则”的说法流行开来,似乎变成影视女演员与男导演、体制内女下属与男上级共同休息以求上位的特称了。其实它的外延宽泛得很,包括了官员灰色收入、官场不成文惯例等方方面面,总之,是指不能端上台面而大家又都心知肚明、默契于心的“规矩”。

这么说,国人也不是不讲规则,只是更多倾向于“潜规则”,而冷落了公开规则。那公开规则变成了日本天皇、英国女王式的“虚君”——荣誉位置高高,却并无实权、很少起实际作用。

足球比赛如果没有了除禁区内守门员外不得用手臂触球、越位进球不算等规则,就没法正常进行了。所以,看上去球员裁判们似乎都还守规则。但是,假球黑哨暗中破坏公开规则,而让潜规则起作用。马路上的交通规则似乎对大家都一样,但也有不少人乱闯红灯、乱拐乱转,而能设法逃避处罚。排队时加塞或拥挤一团的现象也时有所见。

体育比赛中那些破坏公开规则的人暂时得到了好处,但是,却破坏了整个“游戏”,让大家没法正常玩、正常看;酒驾闯灯而免遭处罚者暂时占了便宜,却有可能危及别人生命和自己生命;排队时加塞暂时自己抢了先,但若照此下去以后大家都不排队、都凭力气去挤去抢,自己也终归要吃亏。办事不通过正当途径,自己暂时受益,但若整个社会的潜规则压倒公开规则,吃亏的将是所有人。

     潜规则盛行、公开规则虚置,使得相当多的人不把主要精力用于干好本职工作而专攻关系术,想上位者不择手段不要脸皮折断脊梁,说到底,大家都不去学好,而比学坏的程度,社会风气因而大坏。对社会国家来说,这是比经济下滑更可怕的。

       整个社会风气如此,对于每个人来说,要办事就得找关系,不找关系就什么也办不成、办不好,在很多情况下这是不得已的事。所以要想绝对洁身自好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若非为自己和家人的生存之必需(比如儿女入托上学、自己或家人治病住院等),而是为个人发展、施展个人抱负,尽管有时仍不免对环境有所妥协,但起码自己内心应明确是非荣辱,尽量光明正大,以实力争取。这样环境才有望好转。这与自然环境的治理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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