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王卫平等《中国当代文学价值评估体系的重建与文学价值论》
原载《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8年第9期
如今的中国当代文学研究界,研究方法和模式最盛行的有两种:一种是文学史研究,侧重于史料的发掘、文学生产机制的分析与历史现场的还原;另一种是跟踪批评,即对当下最新发表的作品、最近出现的文学现象予以评论,这种评论或重感受感悟,或运用某种理论框架予以学理剖析。这两种方法或模式的研究都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它们各自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果。然而,现有各种当代文学研究论著,侧重探讨作品“怎样写”、“为什么这样写”或“写了什么”者居多,而评价其“写得怎样”者鲜见。所谓“写得怎样”,也就是文学价值如何,同时也关涉作品文学史地位的评估问题。当下的文学研究及文学批评似乎失去了公认的评价标准、评估体系,对作品进行直截了当的价值评估与文学史定位,是一件难以把握的事情,因而,不及史料整理发掘、生产机制分析或对作品具体内涵与艺术技巧的分析更易操作、更易出成果,或更显得像“学问”。但是,对作品文学价值与文学史地位的评估,却又是当代文学研究者不可推却的责任,因为当代文学首先是“文学”,虽然文学文本同时具有文献价值、作家行状具有史料价值,但读者首先是将其作为“文学”来阅读的。即使是被认为文学价值不足乃至缺失的“十七年”文学及文革时期的“地上”(公开发表的)文学,也需要依据一定的价值标准或评估体系,对之作出尽量客观公允、恰如其分的文学分析;对新时期以后的文学,同样有必要予以文学史定位——对当代文学的“经典化”,首先应依据其文学价值。因此,探索建立能够被文学研究者普遍接受的文学价值评估体系,是当前非常迫切的任务。王卫平、王平和徐立平合著的《中国当代文学价值评估体系的重建与文学价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8月版。以下简称王著)一书,正是这方面的有益尝试。
书名说是当代文学价值评估体系的“重建”,是因以前曾有一个大家统一遵循的标准或尺度,那就是“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这种评估体系在历史新时期到来之后逐渐解体,新的公认的、被研究者或批评家共同遵循的评估体系尚未建立,当代文学批评和文学研究价值标准混乱是不争的事实:有人将“审美价值”作为文学的核心价值,但究竟何为“审美价值”,并无统一公认的理解。有人在实际操作中曾一度执行“纯文学”标准,而对“纯文学”的理解,又各不一,比如,有的将一切涉及政治内容的作品摒除在外,有的将其理解为形式技巧的追求。近些年来,又有人实际运用的是“启蒙现代性”标准:被认为具有这种“现代性”的,是优秀作品,否则是缺乏文学价值的赝品。有人提出以人道主义作为评价中国现当代文学的最高原则,这固然有其道理,因为“文学是人学”,但这一原则在实际操作中不太好掌握,它容易导致对以武装暴力方式对社会做大手术、为此宁付不同阶级人的鲜血和生命代价的革命行为作肯定性描写的“革命文学”的基本否定。以如此以偏概全的文学价值标准评论当代文学史上的作品,使得严家炎先生所说的“跨元批评”[1] 普遍存在:持“现代性”立场者责备当代文学现实主义名作没有运用现代主义技法,持传统现实主义价值观的研究者则指责探索性小说人物形象模糊、故事情节不完整、叙述混乱。另有一些研究,则采取回避价值判断策略,只作事实描述或机理分析。有鉴于此,王著在提出自己价值评估体系之前,先明确建立这一体系的原则,就是:“必须对文学价值及其各个构成要素进行重新阐释,这种阐释必须能覆盖所有的文学作品”,“它一定是一个价值评估系统(或体系),它对作家的创作和读者的接受以及批评家的批评都具有指导意义。”[2] 在这一前提下,王著提出文学价值评估体系重构的六个维度,即:内涵维度、形象维度、情感维度、艺术维度、趣味维度和影响维度,并指出“每一个维度都必不可少”。笔者认为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趣味维度”与“影响维度”的提出。对于前者,以往文艺理论已有关于文艺娱乐功能的说法与之呼应;值得进一步研究和讨论的,是如何理解“趣味”。王著的解释是:“‘有趣味’集中体现为好看、耐读。”[2] 对一般读者而言,当为消遣娱乐而阅读时,是不会选择卡夫卡《城堡》、乔伊斯《尤利西斯》这样的作品的,但是否可以说它们对专业研究者来说是“有趣味”的?
笔者最为赞同的,是“影响维度”的提出。2009年笔者曾指出:
那些曾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作品反映了特定时期读者大众的文化心态和审美心理,也反映了那一时期大众的精神需要。因而,它既有文化史研究的史料价值,也有文学史研究的价值,后世撰史者不宜弃之不顾。它是文学发展链条上的重要环节,不讲清楚它,就难以说清此前此后文学的来龙去脉。…… “潜在写作”的作品,即在创作刚刚完成的年代没能发表、在后来的年代才得以面世的作品,应该算它发表或初版的那个年代的作品。倘若不曾被读者接受,就只属于个人私下行为,而不能构成那个年代的文学史事实;假如创作完成后它以手抄本形式流传,史著究竟给它多大篇幅,也要看当时它产生社会影响的程度。[3]
这段议论,当时针对的是某些当代文学史著作将“十七年”及“文革”时期曾产生巨大影响的作品摒除在外、只字不提的现象而发的。因为自姚斯接受美学理论建立之后,对文学作品接受和影响之维的重视已成学界共识。王著将影响之维纳入文学价值评估体系,是非常必要、非常正确的。
王著的另一亮点,是将上述文学价值评估体系确立的价值尺度,具体运用到文学批评实践之中,对这一评估体系予以具体演示,以便显示其可操作性,因为“可操作性”也是其有意追求之一。全书下编“批评实践”的篇幅,甚至明显超过上编“理论探讨”。它按照时间顺序,分别对“十七年”文学、“文革”文学、新时期以来的文学予以价值评判,之后又专章重点评述了新时期以后出现的新写实小说和新历史小说。而对新历史小说尤为重视,让其独占两章,分别揭示其精神内涵与艺术特质,指出其价值缺失。笔者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下编可以说是从作品文学价值和文学史地位角度撰写的中国当代文学简史。
对于争议很大的“文革”文学,在承认当时“作家是在严格的、残酷的政治束缚、政治压迫下生存的,是没有创作自由的”之后,王著又认为不能说“文革”时期没有文学。尽管“文革”文学总体价值不高,但其中“仍有少量的作品具有一定的文学价值和艺术价值,甚至取得了较高的艺术成就,具有深远的影响力,甚至少量流传至今,这是值得研究的。”[2] 它认为在文学史撰写中让“文革”文学缺席是不合适的。但是,王著又不同意以“现代性”标准为“文革”文学辩护,而主张对处于特殊情境下的作家创作予以同情之理解、理解之同情,依据“文学价值”的各个要素进行具体分析和评估。王著具体分析了“样板戏”的正面价值和积极意义,又重申了其负面内容与消极影响。谈及农民作家浩然对于中国当代农民的书写,王著有一段比较客观辩证的论述:
中国现当代的农民从来都是复杂的统一体,交织着先进与落后、觉醒和愚昧、积极与消极。作家可以着重写农民的愚昧、落后、狭隘(像鲁迅、高晓声),也可以主要写农民的觉醒、抗争、先进的品质和英雄的品格(像叶紫、赵树理、周立波、孙犁、柳青)。作家可以突出农民的现实的一面,尊重生活真实,也可以强化农民理想的一面,强调艺术真实。这都是作家的权利,作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创作意图、文学观念和审美理想自由选择。批评家不能过多地要求作家应该写哪一方面,不该写哪一方面,而主要应该分析、判断作家写的这一方面写得怎么样?是否符合真实(包括艺术真实)可信?是否符合生活逻辑和艺术逻辑?[2]
从这一价值观出发,王著有保留地肯定了浩然小说的文学价值,断言“浩然的小说有资格进入文学史”。[2] 而若单纯以“现代性”标准观之,“农民”意味着落后的生产方式,似乎不表现农民的愚昧落后,就不符合历史真实,而出身农民、农民意识浓厚的浩然们,就不太可能写出具有较高文学价值的作品来。
在“文革”时期的“地下文学”中,王著评价最高的是张扬的小说《第二次握手》。这主要是着眼于其巨大影响(发行量仅次于“文革”前出版的《红岩》)、内涵的丰富性以及小说艺术上的成就。而对于小说艺术方面成就的评价,王著并不以形式的新奇与手法的原创为唯一标准,它认为“在传统的、规范的视域下,运用传统的写法达到最佳的组合和艺术效果”,同样可以取得艺术上的成功。这方面的范例是张恨水、徐訏和路遥的小说创作。这类创作虽不一定被专家青睐,却深受读者欢迎,实际接受效果甚佳。对于路遥小说“叫座不叫好”、普通读者欢迎而文学史家轻视、漠视的现象,近些年当代文学研究领域有不同看法。笔者认为王著这一观点值得重视。
笔者曾说过:革命历史小说是特定年代的历史化文本,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具有历史局限性,而新历史小说以及革命历史小说之前的旧历史小说同样是特定时代意识形态的产物,也具有历史局限性。王著在充分肯定新历史小说的文学价值之后、在引用笔者相关论断之后,特别指出了新历史小说的局限之所在:一是健康的、美好的情爱哲学和审美的缺失,二是虚构历史的危机造成的历史主义的缺失,三是真实价值、人文精神的缺失。也许王著对新历史小说缺失的具体分析和判断学界会有不同看法,但简单地、笼而统之地将新历史小说看作比革命历史小说真实性更高、文学价值更高的作品,恐也不符合文学史实际。特别是在对20世纪最重大的社会事件“革命”的理解和处理上,某些新历史小说还缺乏对历史语境的进一步还原和深层探究。“革命”是20世纪以及18、19世纪在世界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波及今日的历史事实,它的发生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不论将其理解为悲剧还是喜剧、正剧,都不宜简单化。
作为一部探索性论著,王著也并非没有可进一步商榷之处。例如,说本书提出的文学价值评估的六个维度缺一不可,那么,文学史上那些内涵并不深刻复杂而以单纯美或生活气息取胜的诗歌或小说,就难以得到应有估价,而卡夫卡、乔伊斯的某些作品,也并不具有一般意义上的“趣味”。对此,笔者在《“红色经典”的文学价值》一书的第一章里曾有论述。笔者本人在该书中提出的文学价值评估标准是真实感、艺术感染力与思想内涵,并说明:其中真实感(而非“真实性”)是必要条件,艺术感染力是充分条件,思想内涵是附加条件。思想内涵重在“善”,即是否能使人既获得心灵的自由、精神的解放、个性的全面发展,又变得更加善良、对他人产生更多的热情和善意,使人类更好地相互沟通、相互理解,而非“复杂深奥”。笔者以为,在评估具体文学作品时,六个维度可以各有侧重,有一两个出色,即可认为具备一定文学价值;若六项齐备,则可认为具有更高的文学价值。另外,王著既追求评估标准的多元性、普适性、稳定性,似不宜过多加进一些当下只适用于当下的意识形态术语与成分。
《中国当代文学价值评估体系的重建与文学价值论》是第一部尝试建立中国当代文学价值评估体系的专著,它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为以后这方面的探索者作出了良好示范。同时,它涉及的一些争议性问题,也召唤着后来的研究者作出新的探索。
[2] 王卫平等:《中国当代文学价值评估体系的重建与文学价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7页、第30页、第179~180页、第210~211页、第213页。
[3] 阎浩岗:《现当代文学史写作的文学视角与历史化态度》,《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9年第3期。